理赔门槛:没有明显的变化,但结合了当下的医疗条件。
定义更新后更加规范了,更加细致,严谨。
从疾病定义来看,增加“严重”。明确了颅内肿瘤(脑肿瘤)的来源,规定了肿瘤起源于脑、神经、脑被膜这三种组织,而在年中没有明确肿瘤的起源,只是规定了脑的良性肿瘤,而针对“脑”的定义,这个范围更大,在脑中还包含:血管、淋巴管、脑脊液等其他组织。如听神经瘤,看下图红色圈起来的部分是听神经瘤(其起源于听神经鞘的良性颅内肿瘤,就是所谓的脑神经,而并非常见的脑组织)。例如脑膜瘤,是起源于蛛网膜的脑外肿瘤,而蛛网膜属于脑被膜,在原有定义下,各保险公司处理可能有差异。
从疾病相关的检查来看,头颅CT、MRI、PET这些影像学检查中的其中一种是不可或缺的,目前临床上比较常见的检查是头颅CT、MRI。
从理赔的条件来看,给γ刀、质子重离子名分,本质上来说,他们都是放疗技术。
从除外疾病来看,颅内血管性疾病明确具体疾患类型。特别是海绵状血管瘤,目前保险公司的理赔存在差异性。具体可参见《中国脑血管性疾病分类》。
脑垂体瘤依然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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