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动态解决群众忧心事提升职工获得

市人社局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积极为全市伤(病)情严重职工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获得了群众的认可和肯定,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老侯病重,下不来床,没参加上前段时间的劳动能力鉴定,我们还想着只能到下次重新申请了,没想到你们能到家里来给我们老侯现场鉴定,解决了我们家的一件大事,真是太好了”,申请人侯某的妻子激动的向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达感谢之情。今年52岁的侯某是高台县华陇会计事务有限公司职工,年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人员得知他脑干出血瘫痪卧床,无法参加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随即决定为其提供上门鉴定服务,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衔接,抽调3名专家赴高台县对侯某开展医学检查,鉴定结果为“脑出血后遗症期,右上肢肌力Ⅲ级,右下肢肌力Ⅱ级;Ⅲ级高血压,很高危”,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医学检查结束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审核公示等环节,及时下达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每年集中组织开展两次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分别在5月份和11月份,由职工提交申报病历等相关资料后,统一组织被鉴定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鉴定。鉴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的原则,结合被鉴定人员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对病情严重的主动上门开展鉴定服务,全力解决职工所急所盼。

梁某是我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女职工,今年年初因患脑膜瘤进行了手术,术后不久,她的家人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当时,因梁某居住地在武威市凉州区,医院接受治疗,本人处于昏迷状态意识不清,无法参加我市劳动能力现场鉴定。为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积极主动沟通,委托武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梁某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市,梁某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得到了迅速办结。

据了解,今年以来,张掖市人社局持续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坚持“随到随办”,被鉴定人申请鉴定到完成医疗检查争取一天内完成,鉴定周期较法定时限缩短15天,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对本市范围内伤(病)情严重,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提供上门鉴定服务,减少申请人再次发生伤害的风险;对不能到张掖参加鉴定的人员实行委托鉴定的办法,委托相关市州开展医疗检查;实行鉴定结论“四连审”机制,从医疗专家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层层把关,切实保证结论科学、正确,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高效便利的人社服务得到了广大参保职工的一致好评。

编辑:李春蕊

撰稿:市人社局

责编:王刚

终审:许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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