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领域现行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基础教育分级管理逐步实现的结果。从教育政策、概念理解、制度确立、实践探索等角度分析三级课程管理概念的演化与发展历史,是这一概念逐步明朗、日渐清晰、逐步定型、逐步深入人心的渐变过程;同时也清晰地展现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民主、科学、开放的一面,是四十年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关键词三级课程;三级课程管理;分级管理
基础教育领域实行分级课程管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变革在基础教育课程领域的反映。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确定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奠定了基础教育分级管理的基本方向。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逐渐触及到了教育的核心——课程领域。而具体到课程领域的分级管理,是以系列改革文件的颁布,多项改革措施的推行,若干相关机构的成立,以及众多相关研究与讨论等为基础,历经十多年的累积与酝酿,直至年国家文件中正式出现“三级课程管理”一词,标志着“三级课程管理”理念由模糊到清晰,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
从改革开放到21世纪之初,在课程权力均衡化的国际潮流中,基于我国国情出发的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改革,由集权到分权,权力由一级独有到三级共有,政策上的分级管理思路逐步显现。“三级课程管理”作为固定词组,其所指涉的内容逐渐清晰,内涵相对清楚,这为三级课程管理成为一项稳定而持续的课程管理制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也为其能在基础教育课程领域产生广泛影响奠定了基础。
一、教育政策:分级管理脉络逐步明朗改革开放之初,在教育领域迎来新的春天之时,国家颁发的课程文件中有了